医院用明星照片宣传,被判赔偿后我们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利用明星、美女代言是很多商家吸引消费者的手段。不过,如果擅自发布别人的照片进行营利宣传,可能就涉嫌侵犯肖像权了。今天(21日)上午,南宁医院就因侵犯他人肖像权,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上门强制执行。

医院执行现场:这个是今天下午法院的传票,这个是从年号执-号的报告财产令以及执行通知书。

据执行法官介绍,医院在自己的网站上利用黄奕等明星的照片进行营利性宣传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医院侵犯个人肖像权,赔偿黄奕等人16万余元,医院一直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今天上午,执行法官、干警来到南宁市竹溪立交附近的医院,医院正在装修,并已改头换面,不再叫医院。

执行现场:医院不关我的事儿啊,远东的事儿我不清楚,我现在这边是一个新的。医院暂时是我在负责。(你自己看一下,你医院不是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医院医院,再变成医院,医院要承担远东的责任。)

南宁医院的负责人称,医院已经更换了名称,而且实际投资人也已经发生了变化,医院的债权债务跟医院无关,但事实并非如此。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白莉:

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是有责任能力的。也就是说这个公司你的名称变成什么,也不管你内部的股东怎么变,你的法定代表人怎么变,都不影响,你必须承担责任。

之后,医院下发了传票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医院派负责人于今天下午到法院履行相关赔偿义务。

南宁医院负责人:我帮你转交嘛。(执行人员:不是转交哦,你要找人负责,你现在这样子改了名称,不积极处理,我们到时候真的要查封,你们也麻烦是不是?)哦,明白你的意思。

与医院相似,医院也因侵犯个人肖像权,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原告潘某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今天上午,青秀区人民法院法官上门执行时,医院的负责人一开始声称自己没接收到判决文书,拒绝配合执行。

医院执行现场:我们也不知道有这个事情。(解释给你们听,这是我们青秀法院的判决,一审判决你们赢了,对方不服上诉到中院。)那为什么我们没收到这个文件?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解释并告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文书的后果,今天上午,医院当场将3万多元的执行款打入了法院账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白莉:

这一类案件的标的也不是特别大,我们采取速执速结的一个模式,我们会查询他们相关的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拘留、罚款这些措施来促进它的执行。

记者

郭超玲于永军吴玉婷

编辑

刘慧

校对

李姗姗

责编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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