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含有制造

内容提要: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重点提示,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重点提示,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根据提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提示要求,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要求还提出,医疗美容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等。此外,提示还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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