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citizenshipintheUnitedStates)指凡在美国领土和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于年明文写入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维基百科
也就是说,凡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享受美国的福利,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婴儿,不管其父母的种族以及是否拥有合法身份,都可以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要废除了!要废除了!要废除了!
“出生公民权”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的条款之一,年被载入宪法。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州的公民。”
实施了近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参议员维特的提案再次引发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